今年“六一”儿童节期间,一家公益机构赠送给儿童的“爱心”图画书,居然全是盗版书!这件事引起一片哗然,出版方、作者、读者……纷纷指责,这家公益机构也随即发出了道歉声明。其实,这只是暴露了当下互联网+时代图书盗版侵权的冰山一角。互联网的发展使人类生存的这颗星球更具有了“村”的含义。信息传播更加方便、更加快捷,然而对于图书的版权保护来说,则更加困难了。
互联网的发展使图书的盗版侵权案件呈现如下特点:1.内容的掺杂性。由于网络的开放性特点,存储着大量的信息。一些侵权图书就免去了以往的糨糊+剪刀的“剪贴术”,而代之以复制+粘贴的“拷贝术”。2.传播的广泛性。信息传播除了通过网店和实体书店,又增加了手机、电子书终端等。3.侵权的跨国性。侵权图书很可能涉及第三国的侵权行为。
巴西传奇作家若泽·毛罗·德瓦斯康塞洛斯的代表作《我亲爱的甜橙树》最近几年遭遇的版权保权困境,可视为一例。2010年6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天天出版社出版发行若泽·毛罗·德瓦斯康塞洛斯著、蔚玲译的作品《我亲爱的甜橙树》。当年即获得首届“大众喜爱的50种图书”、《中国教育报》评选的“2010年影响教师的100种图书”、“2010年引进版优秀图书”等奖项,成为许多学校老师及家长的推荐图书。
然而,201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发现图书市场出现了某出版社出版的盗版书。这本书非常明显的体现了上面所说侵权图书的第一个特点:内容的驳杂性。这本侵权书的正文来自台湾繁体字版,导言来自人民文学出版社正版图书发表在网店的内容提要,导读来自浙江师范大学教授周晓波发表在《中国教育报》上的书评。这些显然都是直接从网络复制而来。甚至台湾版和人文社版的译名不一致的地方,盗版书都没有统一。这部作品的侵权行为太明显,因而人文社马上与侵权方联系,并委托律师查证起诉。2015年10月14日,经过法院调解,侵权方承认了侵权行为,同意停止出版销售侵权图书。但不久,人民文学出版社发现,2011年另一家出版社又出版了侵权图书——漫画世界名著系列的《我亲爱的甜橙树》。这部侵权作品很典型地体现了图书盗版侵权案件的第2、第3个特点:传播的广泛性、侵权的跨国性。这部作品不仅在网店、实体店等销售,还出现在很多电子书终端。据悉,这部侵权作品还是从某国出版机构引进的,然而这家国外的出版社并没有获得《我亲爱的甜橙树》小说原著巴西出版社的授权。也就是说,这家外国出版机构出版的漫画版《我亲爱的甜橙树》实际上就是一部非法出版物,现在这一国外的非法出版物,却以引进出版的名义进入了中国的图书市场。由于涉及第三国出版方的侵权行为,这就给出版社及律师的调查取证带来很多困难,比如第三国的版权合同需要经过第三国的公证,而要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还要找有资质的翻译公司译成中文等等,极大地推高了维权成本。
2015年12月16日,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千年古镇乌镇开幕。习近平主席在主旨演讲中提出了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应坚持四原则:一、尊重网络主权。二、维护和平安全。三、促进开放合作。四、构建良好秩序。特别是第四点,对当下互联网+时代的图书版权保护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习近平主席在演讲中说: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互联网+时代给图书版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正如习主席所说,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保护,根子还是要落在“遵守法律”这一基本要求上。而作为版权方来说,首先要关注己方图书在市场上的表现,及时获得侵权事实。互联网+时代也给版权保护提供了某种便利,即可以通过网络搜索更加及时地获得侵权信息。其次,要注意与律师联系,完整保存侵权证据,包括购书发票、网页截图等,证据越多、证据链越明显越好。第三,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需要一定的程序,需要充分的实物证据,这就意味着维护版权要付出相当多的时间成本以及前期的费用成本。人民文学出版社近年来经历的几次版权官司,时间成本都得花费近两年,这对于出版社和编辑都有很大的压力,我们既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更要相信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