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的寓言》 [荷兰]B.曼德维尔 著 肖聿译 商务印书馆出版
自从16世纪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将“道德”和政治分离之后,道德问题始终是社会的焦点,因为现代社会仅仅解决道德与政治的关系还远远不够。到了18世纪,随着经济活动的飞速发展,如何理解道德和经济活动之间的关系,就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这就如美国思想史家阿尔伯特·赫希曼在其著作《欲望与利益》中所说,如何理解商业伦理,思考人的自私、欲望等?是将其排除出去,还是要承认其合理性?任何一个社会都无法回避这一问题。
平心而论,欧洲从17世纪开始近代社会转型,直到18世纪,个人利益还未得到社会的接受与认可,追求个人的私利仍然被视为是一种恶行。正是在这一背景下,1714年,曼德维尔勇敢地写出《蜜蜂的寓言》一书,理直气壮地要为当时被视为“恶德”的个人利益正名。
1670年,曼德维尔出生于荷兰的鹿特丹,1685年进入莱顿大学学习。从年龄来看,他可谓是聪慧早熟,与不到15岁进入牛津大学读书的霍布斯不相上下。1691年他获得医学博士,并开始行医。1699年,他和一位伦敦女士结婚,后来就一直在伦敦行医,直到1733年去世。
现在已无法考证曼德维尔从何时开始写作《蜜蜂的寓言》这部作品,只留下了这样几个时间节点:1714年,曼德维尔完成该书大约一半的篇幅,九年后,在增加了“对宗教的自由思考”和“教会与国家的幸福”这两篇文章后,1723年出版了这部书。1724年,曼德维尔出版了此书的最后版本。此书出版后,立刻“引发轩然大波,遭到误读,被视为不道德之书”。(《蜜蜂的寓言》中译本前言)米德尔塞克斯郡大陪审团最后给出了这样的结论:“宣扬奢侈、贪婪、骄傲及各种恶德,说它们是公众幸福之不可或缺,而不会摧毁宪法:不仅如此,他们自己还出于忧虑,发表了一些做作的辩护词和强词夺理的赞颂辞,我们认为,此举旨在败坏英国……这迫使我们控告一本书的出版,其书名为《蜜蜂的寓言,或私人的恶德,公众的利益》(1723年第二版)。”
诚如其副标题所示,曼德维尔这本书的主题就是要表达“私之恶,公之益”的观点,即积累个人财富的自利行为不仅仅是为了自我,最终却是有利于社会,增加大众的舒适和幸福。他在序言中直接写道:“使人变为社会性动物的,并不在于人对合作、善良天性、怜悯及友善,以及其他令人愉悦外表优点的追求;而人的那些最卑劣、最可憎的品质,才恰恰是最不可或缺的要旨,并按照世俗世界的要求使人适合于最庞大、最幸福与最繁荣的社会。”曼德维尔还说:“私利造就了独创性,加之时间和工业,带给了生活以便利,这是真正的享受、舒适与自在,由此,每个穷人也比以前的富人生活得要好。”他甚至得出结论,所有最坏的态度与行为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有益于公共善。他举例说,贪婪这个词已被加了很多恶名,并受到猛烈批评,但是,贪婪却是社会极为需求的,没有贪婪,奢侈很快便会缺少物质基础。
这里实际上涉及到了对人性的理解。在曼德维尔看来,人性中满足自己利益的需要这一欲望是无可指责的,为此,他批评沙夫茨伯里的观点,这一观点认为,人是为社会而创造出来的,因此,人应当天生具备对全体的美好热情,具备为全体谋取福利的天然性向。于是,一切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就被称为美德,自私自利的行为则被指责为恶德。而在曼德维尔看来,“没有我们所说的(天性中的与道德上的)‘恶德’的帮助,要将任何群体提高为一个人口兴旺、繁荣富强的民族是完全不可能的;即使做到了,也绝不可能维持下去”。
曼德维尔多次表达了对所谓“恶德”的赞美,指出在这个类似蜜蜂蜂园的社会中,“每个部分虽被恶德充满,然而,整个蜂国却是一个乐园;蜂群爱好和平,同时惧怕战争……”紧接着,他又写道:“恶德就这样养育了机智精明,它随着时代及勤勉一同前行,并且给生活带来了种种方便,它是真正的快乐、舒适与安然,其威力无比,竟使那些赤贫者生活得比往日阔人还要快乐,因此他们的所求已没有很多。”
在曼德维尔看来,要理解和尊重恶行,让人的私利得到充分的发挥,而当所有人的私利相遇,并且经过政治家的管理后,私利就会转化为社会的公共利益。不仅如此,更为重要的是,个人私利的满足,也是个人快乐幸福的实现,并能增进社会的幸福。
亚当·斯密通过他的老师哈钦森以及思想家休谟,了解到了曼德维尔的思想,并认真阅读了曼德维尔的《蜜蜂的寓言》。正是在曼德维尔的思想影响下,亚当·斯密系统地将这一思想嵌入到他的“商业社会”理论构建中,“无需任何法律干预,人的私利和七情六欲就能诱导他们去剖分和分配每一个社会的库存,这种剖分和分配是在该社会各行各业中进行的,并尽可能按照一种最符合全社会利益的比例而进行”。在他看来,这一道德观将是未来“商业社会”的基础。正因为此,斯密承认曼德维尔的观点是一种“原创”。同样,有些学者认为,《国富论》中很多章节(例如关于劳动者的成本等)基本上是对《蜜蜂的寓言》这本书主题的演绎。
斯密的这一理论与整个18世纪启蒙运动的思想表述非常一致。学者罗伊·波特在其《启蒙运动》(殷宏译,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写道:法国人爱尔维修与功利主义的开创者、英国人杰里米·边沁等启蒙运动思想家从心理学的角度对人性进行了解释,不再认同传统的道德化人性观,而认为人是一种受到肉欲威胁的理性存在。他们将人视作一种由天性操控,去寻求快乐、躲避痛苦的造物,因此进步的社会政策的真正目标就应该是引导进步的利己之心去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传统的布道者将“快乐原则”视为有罪的、肉欲的享乐主义而加以谴责,但新一派的政治经济学家,尤其是著有《国富论》的亚当·斯密则认为,如果个体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自私行为遵循了市场的竞争法则,那么将会有利于公共利益——某种程度上也要归功于天意这只“看不见的手”。无独有偶,以意大利人贝卡利亚为代表的法律改革家也认为,一种真正科学的法学需要建立在“理性的自私”这一心理学假设的基础上:必须通过精确测算,以确保惩罚导致的痛苦超过犯罪带来的快乐。
今天我们阅读曼德维尔《蜜蜂的寓言》,能够帮助我们理解一个社会的基础,特别是其运行的逻辑和原则,是否建立在承认欲望并驯服欲望,从而让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都能够得到实现的基础上。因为以什么方式来让人们生活得更美好、更幸福,实在是一个社会的极为重要甚至是严峻的挑战。(读者 李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