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剑涛 追求现代化之前,先理解“公共”概念

  • 发布日期:2016-09-08 作者:罗东新闻来源:新京报

任剑涛,清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研究方向为政治哲学、西方政治思想史和中国政治。他被学术界认为是国内研究“公共”问题最深入的学者,由他主编的“政治哲学研究丛书”近日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公共的政治哲学》

作者:任剑涛

版本:商务印书馆

2016年6月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公共空间”的概念变得耳熟能详。日常生活中,从“公共场所”到“公共服务”再到“公共权力”,这些带“公共”的词,我们也不陌生。但“公共”是一个什么概念?很显然,和平常谈的权利、自由、平等和制度等概念紧密相关。如果再刨根问底,在严肃的政治哲学里,它究竟指的是什么?

我们找到了清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任剑涛。他被认为是国内学术界研究“公共”问题最深入的学者,在其严谨但不失趣味的谈话中,我们看到“公共”作为一个严肃的政治哲学概念,如果模糊它的实质含义,就可能很难明白中国追求现代化的真实目标。

混淆“公共”和“公共性”后患无穷

新京报:大家平常也谈“公共”——“公共服务”或“公共空间”等,可它在政治哲学里是一个严肃的概念。但还有一个词叫“公共性”,是怎么回事?

任剑涛: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的汉语学界,“公共性”是一个耳熟能详的词,这跟一本很奇怪的畅销书《文化与公共性》相关。书是两位做文学文化研究的人编的,重点文章是现代西方讨论公共问题、公共空间和公共领域一些前沿性学者的作品,但核心不在此,而是编者在导言里强调的:任何文化形态——实际上更直接的翻译是说任何政治体——都具有公共性,因此不是西方才具有公共性文化。

这本书很学究气,不该畅销。但那个年头中国正好在辩论东西文化的优劣,以及中国对西方的“学生”身份是否可以改写的问题,因此讨论文化与公共性的问题居然流行开来了。汉语学界就习惯用“公共性”来讨论任意一个文化,实际上就是任意一个政治体。

新京报:但“公共性”和“公共”显然是两个不同概念。

任剑涛:是的,“公共”是实质性的概念,而“公共性”是形式性的概念。所谓“公共性”指所有的文化、政治体或国家,不管多大的差别,都在形式上具备为它的成员提供哪怕是最低度的服务,因此在形式上都具有公共性。换言之,“极权政府”和“立宪民主政府”都有公共性的表现。但“公共”只有古希腊和现代西方两套方案。

新京报:面对这样的一个混淆结果,你怎么评价?

任剑涛:确实有积极性,颠覆了西方单一的公共性和现代性方案,使我们对公共性和现代性的认识丰富起来了,但消极作用也非常明显。在理论上,它把一个具有严格边界的理论问题高度地模糊化了,不谈严格意义上的政治公共,而都谈公共性。这造成了非常多的误导。到今天,汉语学界对之仍掉以轻心。

而实践上的一个负面作用在于,它把中国建立现代政体、国家和文化的实质性任务掩盖了。于是,就可以在对传统文化的辩护当中找到我们在现实中相当多的结构性缺陷所需要的辩护理由。经过了二十年,汉语学界基本上在遮蔽中国现代结构转型的困难,而在实践上辩护从古至今的政治和文化优越性。

相比古希腊,现代公共制度更严格

新京报:你刚才提到,严格的“公共”政治制度,只有古希腊和现代西方提供过架构方案,两者都源自我们说的西方,是顺着历史一路发展下来的吗?

任剑涛:这是现在中国学术界做的一个误判,误以为现代西方文化就是古希腊、罗马和中世纪顺溜发展的结果,但吉登斯提醒,这也是西方文化断裂的结果。大家知道,希腊人的家庭生活是被遮蔽的。不是说不存在,而是说,进入公共生活就不谈家政,而谈的基本上是政治问题。

新京报:希腊人进入公共生活就谈政治,谈政治也必然是在公共生活中,可以这样说吗?

任剑涛:阿伦特得出一个结论,公共生活是政治的。反过来也一样,政治生活本身也是公共的。希腊的成员,甚至晚期被解放了的奴隶,和具备了公民权的外邦人,进入公共生活都是平等的。所以希腊的“公共”是在古典世界里面单一的公共方案,就是成员间平等地参与政治体或共同体的政治生活,而这个在其他的古典文明里都不能实现。这个绝对不能模糊。模糊了,等于就把希腊世界的政治特质给抹掉了,也把东方世界——无论是埃及或中东,还是远东——的政治特质也抹掉了。

新京报:那么,法国大革命书写的现代价值——“自由”、“平等”和“博爱”,同古希腊、中世纪或其他文明相比的突破点在哪里呢?

任剑涛:第一,不同于古希腊讲的集体的自由,现代自由强调的是个人的自由。这是现代最伟大的突破,一切赞美和怨恨的焦点都在此。第二,成员是平等的。共同体平等地给成员提供保护,成员也平等地参与共同体的政治生活。第三,彼此之间有“兄弟”般的情谊,虽然现在谴责这是一个男权社会的概念,但实际上它强调的就是成员间平等地参与公事,对公权有质疑权。

这种观念下面的现代公共安排,相对于古希腊来说,也严格制度化了。比如立宪,限制权力,保护成员,而非立宪政体都是保护特权、蔑视权利。这个立宪,跟古代和中世纪的是两回事。

现代公共需要建立公共权力

新京报:谈到公私关系,实际上也是理清“公共”概念的一对重要关系。从古希腊到现代公共政治的设计,这对关系是怎么不同的?

任剑涛:公和私不像古希腊“一切为二”,国家要为私权提供严密的法律制度,也就是来自古罗马但经过现代更新了的司法系统,使得我们“进入市场赢取利润”的空间产生了。这其中,我就批评了阿伦特,她最不能接受市场的形式。现代共和主义抵制市场,是不了解现代实践的表现。

同时,现代公共最重要的是建立公共权力,一定要强调权力是公共的。因此公民有天然的权利来对公共权力吹毛求疵。后者是第二位的。此外,公私的结构也复杂化了。现代“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复杂程度,远非古希腊或中世纪可比拟。

新京报:对于“公私”这对非常重要的关系,可以先谈谈现代的“公共领域”吗?

任剑涛:公共领域,可分为“公共的权力领域”和“公共的非权力领域”,或“公共的政治领域”和“公共的非政治领域”。按饼状图来划分,有三块。第一块是政治的领域,即权力的领域,公民要紧盯,放纵就必然腐败。第二块是公民自治领域,不是国家可以干预的。公民组成国家时,不过交出了一定的税赋、警察和外交等权力,而不是交出所有变成奴隶。这是第一个非政治的公共领域。另一个非政治公共领域是市场,通过结合罗马传统以来的观念和工业革命以来的私有制,国家将私人财产界定清楚,即公民能够按照法律保障自由地应用自己的知识、智慧和财富。这个公共特质是最强的。

新京报:那“私人领域”和你刚才谈的“公共领域”如何结合或互动?这对于中国的启示是什么?

任剑涛:私人领域不是平面图,而是一个立体图。表面上,私人生活是国家一般不干预的,但只要是你私人生活有可能干预到他人的正常生活或政治生活,国家也要干预,这跟阿伦特所欣赏的公私分离的古希腊生活模式不一样。

在社会自治里,社会的公益法、组织法和保障法,也是公权干预,但如果是公民可协商解决问题的领域,国家权力进不了。市场里,如果按照价格来自治,那么国家就不能随意干预,只是保证按照市场规则公平交易,需要国家权力。所以二者都有一个底座保护。

显然,现代的公共构成之复杂,古代怎么可能有?东方社会一元治理结构怎么会有呢?如果我们把“公共”和“公共性”混为一谈,把古代的和现代的“公共”混为一谈,等于就放弃了中国人的现代努力,就不清楚:晚明或最迟1840年以来,中国人的现代转化努力究竟要干什么?

对于现代公共方案做一个不一定精确但最简练的概括,即法国大革命书写的“自由”、“平等”和“博爱”,以及建立起来的分权制衡、法制体系、社会自治和市场自主等基础性现代政治经济制度。

责任编辑:陈丽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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