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遍规律所产生的几个小结果

  • 发布日期:2015-11-04 作者:凯特•迪斯汀新闻来源: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

文化的进化立封变形

《文化的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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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本书中,作者凯特·迪斯汀提出了一种文化进化的理论,并表明了它如何能帮助我们理解人类文化的起源和发展。按照迪斯汀的观点,人类分享信息的渠道不仅有口语和手势语等自然语言,也有人工语言,即文字和乐谱等人类自身创造的媒介。所有这些语言均使人类能够接收和传递文化信息资源中的各种变异,并为文化的进化提供了一种新的解读机制。人类的这种元表征能力——对自身思维的思考——加速了文化的进化,因为它可以使文化信息从各种具体语言的概念约束中解脱出来。

迪斯汀运用了本书中所概述的文化进化理论,并将其与经济学、语言学和发展生物学等学科相结合,为我们展示了她对人类文化复杂性和多样性独到的理解视角。

一个普遍规律所产生的几个小结果

我们的基因是固有的。我们不能只选择偏向于遗传父母一方的完美视力,而不遗传另一方的散光,或者选择比我们现在更高的身高。这并不是说相同的基因总会有完全相同的表示方式:营养的改善会影响孩子的身高,教育的改进会影响她在智商测试中的表现;同卵双胞胎也不是完全相同——他们可以选择改变他们的外貌或培养不同的技能、学习不同的科目、实践不同的宗教,但通过这些方式他们也不能选择改变他们的基因。关于文化我们可以进行选择,但关于自然我们却不能以同样的方式简单地进行选择。例如,我们可以选择如何应对基因的遗传。我们不能选择天生没有视力缺陷,然而如果我们生活在一个有很多选择的国家里,那么我们就可以选择是戴有架眼镜还是戴隐形眼镜来纠正我们的视力,或者甚至选择做手术。我们也可以选择如何应对文化的传承。我们不能选择不出生在有特殊宗教信仰、讲特殊语言或有特殊教育理念的家庭里,但是我们可以选择自己是否也接受那个宗教,是否要去学习讲一种不同的语言、是否也认同那种教育理念。

至关重要的是,我们对于文化传承的反应也会传递给我们的子孙,而我们对基因遗传的反应却不会以同样的方式传递给子孙。眼科手术不能改变一个人的基因:无论她是在做手术之前还是在做手术之后怀孕,她的孩子们都同样有可能遗传她的弱视力。然而,如果她反对她父母的无神论,而成为基督徒,那么她的孩子将可能被培养成基督徒而非无神论者。她的父母不重视教育,以致她还没有学会识字和计算就离开了学校。如果她对此感到遗憾的话,那么她可能会努力提高自己的技能,也会向她的孩子传递一种与她父母给她的、完全不同的教育态度。

这种文化是人类独有的。非人类物种,尤其是灵长类动物,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使用语言或工具,能够学习彼此并形成一种所谓的文化,关于这方面的讨论仍在继续,但毫无争议的是其他物种都不能形成像人类文化那样博大精深的东西。很多物种的遗传倾向是由接触环境刺激所决定的:例如,刚孵化的小鹅或小鸭有一种遗传倾向,即与它们遇到的第一个移动物体建立社交性联系,而这种倾向取决于任何可以提供适当环境刺激的移动物体。基因引起了这些遗传倾向,就像物种在它们的基因中所携带的信息一样,很多物种在它们的大脑中也携带着信息:它们能过形成并记住事件之间的联系,随后它们的行为会受到这些联系以及环境和生物学的影响,就像巴甫洛夫(Pavlov)著名实验中的狗一听到铃声就流口水一样,因为它们已经知道把铃声和食物的到来联系起来。除了像这些它们自己学会的信息之外,一些物种成员还能够模仿同种个体的行为:这些生物的行为受其基因和环境的影响,也受到它们大脑中的信息和其他生物行为的影响。目前据我们所知,仅有一种物种成员携带着周围的外在信息以及在它们大脑和基因中的信息。人类的行为受其基因和环境的影响,也受到我们自己大脑中的信息和其他人行为的影响——特别是受到同种个体大脑中信息的影响,我们可以通过他们的言语和书面符号接触那些信息。在使信息免受基因和大脑的限制方面,我们人类是独一无二的,因此才有了人类文化。

那么,在相互学习和获取信息方面,我们人类是如何达到远比其他物种都要更为复杂和多样化的程度的呢?很明显,就文化而言,遗传学只能提供部分的答案。我们学习的能力、我们把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能力,无疑都会受到基因的影像;虽然我们对所学知识的反应方式常常摆脱不了基因的影像,但是浩瀚人类文化的进程又是远非基因的解释力所能及的——如果没有其他原因的话,我们又怎么来解释文化发展的速度与基因不同步的问题。人类文化的发展是如此迅猛和激烈,以至于我们很难看清和分辨正在发生着什么。我们跟不上文化发展给日常生活所带来的影响,更不用说反思和分析其结构。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根据某一基因特性在生物学上与人类相符,便错误地推论出其根源上与基因的相关性:如果把诸如计算机和乘客安全气囊一类现代发明的适应性优势说成是现代人类基因密码改变的产物,那将会是贻笑大方。这意味着,即使丹尼尔·丹妮特(Daniel Dennett)著名的“谁受益(Cui bono)?”(1995:325)的问题,也不总是能作为解释行为根源的可靠依据:通过文化而被传承的行为在生物学上可能是适应的,即使它不是生物进化的结果。而更为复杂的是人类有选择的能力,至少在某些情况下是如此,无论是出于遵循我们基因的提示,还是出于我们作为人类个体私利的满足。在达尔文看来,诸如蜜蜂一类的物种,其生物本身的目标与其基因的目标之间没有任何冲突:蜜蜂的目标就是自身基因的目标,并且如果需要的话,蜜蜂会牺牲自身来达到那些目标(Stanovich and West2003)。相反,人类具有一种独特的能力,能够把我们自己个人的利益置于我们基因的利益之上:比如很多人会作出避孕的选择,再比如急救人员常常会冒着生命危险去营救那些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与任何其他生物的行为相比,人类的行为有多少是后天学来而非遗传下来的,又有多少是具有这种复杂性和多样性的呢?即使有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但假如真要直接把影响我们生活的生物因素和文化因素截然分割开来,也会让人觉得是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情。尽管对某些特征的界定相对会更难,但进化论毕竟为我们研究文化演变的模式提供了一种方法论。同样,它也使我们对于生物的进化有了统一的理解。查尔斯·达尔文(1859:263)把遗传的本能描述为“一个普遍规律产生的几个小结果”,并将其总结为“繁殖、变异、使最强者生存、使最弱者灭亡”。文化进化论依照同样的思路,把纷繁复杂的文化中的每个元素都看作是同一普遍规律在不同范围(文化领域)内运作的另一种小结果。我们经常听到关于汽车设计、宗教教义或者食谱的“进化”,很多研究人员也一致认为我们可以从字面意义上接受这个说法(如Blute 2007;Deacon 1999;Dennett 2006b;Henrich,Boyd and Richerson 2008;Marsden 1998;Mesoudi 2007a)。文化进化理论主张所有人类文化领域中的变化和发展都可以被称作真正的进化:就像是自然界中的许多变化和发展一样,它们也可以通过进化算法来进行描述;该理论同时还宣称,如果文化进化理论是一个令人信服的理论的话,该理论在社会学、心理学和行为科学中都将发挥统一的作用,就像进化论在生物学中所发挥的作用一样。

责任编辑:An Jun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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