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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出版社涉嫌侵犯人民文学出版社巴金“激流三部曲”版权

人民文学出版社近日举办维权通报会,就巴金作品“激流三部曲”《家》《春》《秋》专有出版权被侵权一事进行说明。通报会上,人文社公布涉及11家出版社的多部侵权图书,表示将会进一步取证并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巴金先生是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激流三部曲”《家》《春》《秋》是巴金先生的代表作,其中《家》影响力最为之大。上世纪50年代,人文社在建社之初便与巴金先生保持合作关系,至今一直享有“激流三部曲”的独家版权。同时在1953年、1962年和1981年三次对《家》《春》《秋》改版,推出了面貌多样、装帧各异的版本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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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版巴金作品《家》

然而,近几年来,市场上不断出现各种以不同面貌打造的非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家》《春》《秋》,严重侵犯了巴金先生的著作权,也严重侵犯了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独家出版权。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应红表示,人文社曾以各种方式对这种现象表达过不满,并曾告知部分出版单位停止此类侵权行为。但各种形式的侵权行为愈演愈烈,已经到了巴金先生家属和人民文学出版社无法容忍的地步。

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助理宋强指出,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在与巴金先生作品著作权继承人李小林女生索要授权未果后,仍违规出版《最高考.名著大讲堂-家》。除此之外,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家》在上市后,人文社主动与其沟通并签署和解协议,明确规定该社应于2009年9月9日收回并销毁已在市场上流通的全部侵权图书。但他们并没有履行和解协议,截止2015年已加印8次。

他强调,侵权情况大致分两种,一种是整本的复制和盗版,一字不落拷贝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版本;另外一种是对《家》进行缩编或者汇编,加上一些所谓的名家指点、教师点评等。

目前,人文社表示,会议上公布的11家涉嫌侵权出版社中有4家取证完毕,已委托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他们分别是由延边人民出版社、吉林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的四种侵权图书。其他后续侵权作品正待逐步确认。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提出,出版社与作家被侵权,出版社获得专有著作权之后如何维权是当下面临的主要问题。除此之外,出版社如何通过合同合法取得名家名作选编权以及如何防止电商平台盗版侵权的问题也丞待解决。

人民文学出版社法律顾问、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建红认为,此次对于侵权图书的起诉,不仅仅是为了著作人与出版社的利益,更是为了整个出版市场的利益。作为共和国文学出版殿堂的人民文学出版社有责任、有义务去规范出版界权利与义务关系,净化出版市场的环境。

责任编辑:袁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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