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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杭商秘诀:伙计都用关系户 不签合同无纠纷

近日,G20峰会和杭州已成为传媒和公众热议的最热词之一。杭商在贸易、流通和经营领域的长袖善舞,使这座城市在中国当下经济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作为杭商代表的马云,更通过“收购肯德基”赚足了眼球。杭商是怎样一群人?他们有哪些特殊的经营传统?几位典型的民国杭商,回顾了他们了经验与教训。

民国时候,我们元泰布庄员工基本是固定的,很少有流动去了别家店的。当时我店里有员工三十多人,他们大多是从安徽和浙江绍兴来的,以安徽人为主。这些职工基本上都与老板有各种关系,要么熟人介绍,要么亲戚介绍,还有一起当过学徒的,等等。我们这几家大商行的员工,工资比一般店里要高一些,生活水平还是不错的。主要是业务收入多嘛,日子就比较好过些,就像现在大的百货公司,解百、杭百的,是吧!

这些伙计们,小部分落班回家,住自己的家里,多数人住在店里,住店里不收他们的钱。他们中间很多人并不是单身,有家属的,但是家人不好一起过来住店里的。吃饭都由我们店里供应,住在店里的员工,我们供应早饭、中饭、晚饭三餐。不住店里的员工,中饭和晚饭我们也管的,因为店里吃早饭的时间比较早,早饭他们就不来吃了。

我们跟员工一般不签合同,那时候员工与商行都是不签协议的,员工都是朋友介绍,或者亲戚介绍的,没有公开招聘过员工。员工做得好的可以提拔他到会计、出纳、仓库等这些重要岗位。一般来说,是亲戚还要能干的才会得到提拔,你提拔了他,他会全心全意为你服务。过去没有退休制度,员工年龄大了,干不动了,一般都是自己提出来,没有补偿的,离职了就不管了,没有其他保障的。如果员工家里碰到困难,比如家人生病了,公司帮忙的情况是比较少的。一般情况,员工家里有事情,他不会找老板帮助,请个假自己回家一处理就行了。大的事情,比如家人生重病,他就回家照顾去了,不会跟你提什么要求。这边的岗位留不留?这个要看情况了。事先打招呼,请过假的,又是有亲戚关系、朋友关系,关系比较好一点的,问题不大的,回来接着做。如果你忠心为老板服务的,做得又很好,老板也不肯放你走的,哪里肯放啊!总的来说,民国的时候,劳资问题不大的。虽然工人是占多数的,但是老板说了算的,双方都有成文的和不成文的规矩,不会乱来的,这个劳资关系很容易解决。当时已经有公会了,每家店都有代表。同业公会按行业组织,不是工人的"工"。现在也有这种公家的类似同业公会的组织,是属于工商联的。那时是各行业老板参加的,工人不参加的。偶有出现工人集体要求增加待遇什么的事情,都通过公会协调定出个章程什么的化解掉了。如果有大些的问题,那个时候是由国民党党部主管,员工跟同业公会之间如果有矛盾,都由国民党党部来协调。

你们问,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有没有过因为工作上出纰漏而处罚员工的事情?这种事情的处理一般在三个时节,八月半、年终、年初三,这三个时间里,要是老板不想用你,或你工作做错了,要辞退你,就会有的。特别是年初三,老板会决定要不要继续聘用你这个人。但这种事情很少,一般最多也就一两个人。增加工资也都是在年初三这个时间宣布,增加工资也是老板说了算,看生意情况的,一般来说,工作好,没有出过差错的员工,老板还会有奖励。过去老板同工人蛮亲切的。1949 年之后造成一种气氛,好像在此之前工人同老板矛盾很深、对立很严重,实际并不如此。过去是亲戚也好,不是亲戚也好,员工都是通过关系介绍进来的。为啥要通过关系介绍,就是可以事先相互之间都有个了解,在为人呀、能力呀这些方面都基本有数的,不懂规矩的人是不会得到推荐的,因为介绍人是要负责任的。有这个过程问题就少了,矛盾就少了。我们给员工的待遇也不错的,双方的关系也蛮好的。

在过去,当老板的生活水平并不高。我们家一日三餐吃得都很普通,而且是跟职工一道吃的。我们自己住的房子都是租的,开店的房开始也是租的,后来慢慢地发展起来。如要买房子,主要是买用来开店的房子,不买家里人住的房子。很多老板家住房都是前面是店,后面是家。我爸爸在珠宝巷开过一个参店,算是业务发展得不错的时候,也是前店后家。我们在元泰布庄的店也是带住人的,当时叫作"落店老板"。我成年后是跟我爸爸分开住了,在外面租房子的,当时租金不高的。

我们家不是不想去买自己住的房子,但考虑这个资金首先是拿来做生意的,要积累资金求生存、求发展。过去老板搞私人企业,要买房子的话,一般都是为企业服务,首先想到企业的生存是第一位的。所以我们家的住房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都是租的。所以我也没有私房的,一直住的是公租房。这次地铁公司搞拆迁时,才有新房了。什么叫公租房?就是新中国成立后收归国有的,由房管局分配的房子。过去,即使家里自己有房子的中小企业的老板,个人生活水平也不会是很高的,追求消费的老板就不能积累发展资金。我们过去常讲一句老话"笼糠搓绳起头难",能搓得起来之后就很方便了。过去讲的是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在这个情况下才能发展。

我当老板,生活中也没有什么兴趣爱好,唯一的消遣和爱好是打牌。为什么打牌?到上海去业务交往,你不打牌人家不找你的,在打牌当中谈业务。打牌是打麻将,有输赢的,不是大额的,玩玩的。但是也要有些刺激,不然不兴奋的。就和现在杭州人一样,搞搞儿蛮多的。我打牌技术还可以,有输有赢。我们家从三墩回到杭州不久,我就结婚成家了。我的第一个孩子是1941 年出生的,总共有五个孩子,都是1949 年前出生,三个男的两个女的。从客观上讲,比起普通员工的子女来,我小孩子的生活水平要高一点。1945 年光复之后,企业的经营情况就好起来了,因为我那时已经是企业当家的人了,收入就高一些,家庭生活水平也就高一些。

那个时候我们老板也是拿工资的,我大概比员工多三分之一。民国后期那一段讲"米"的,以"米"为标准,职工一月大概是两石,我拿三石。到了年底分红的时候,所有的职工都有红包,要奖励你的,那时候找工作很难的,有得干已经不错了,做得好的我们还是要给红包,但是老板自己没有红包。这些都是1949 年前的情况,1949年以后老板不能自己决定奖不奖励这种事了,不敢"乱说乱动"了,工人开会说了算。

你们问:现在怎么看待那时候的劳资关系,老板有没有剥削的问题?当老板的下面有员工也有伙计,自然就有劳资关系在里面。过去当老板的与员工一样,觉得这样子是很正常、很自然的。老一辈就这样传下来的,没有想剥削不剥削的事情。1949 年以后,有一段时间专门讲老板对工人有剥削,我们整体都有剥削、有罪过的。当时我们也都检讨过,社会上也把私人企业都清除了,没有老板了。但现在呢?改革开放之后,老板又回来了,打工的也很多了,劳资关系问题又出现了,现在也不说起剥削不剥削的问题了。这样呢,我们的想法也有一些变化,觉得不能那样笼统地讲了。原来的老板和现在的一样,也叫企业家的,所以还是要根据社会的主要性质来看问题。当时的社会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但是剥削不剥削主要是看他的实质,也就是衡量这个企业家具体怎样做的,如果对劳苦人民既要拿利润又要残酷对待他们,这个我认为肯定是存在剥削的。现在的这个社会里,这种因素是少的,性质也不同了,现在社会主义社会同原来的资本主义社会还是有所区别的。但是一定要认为过去同现在的劳资关系有多少根本性的区别,对过去一概而论都认定搞了剥削,这个也很难理解。对民国时候的事情,要看每个企业、每段时间的不同情况来区分。过去的资本家单依靠个人也发不了财,成不了事业,一定要雇佣工人的,不依靠工人,靠你一个人是挣不了钱的。

本文摘自徐斌 / 陈明鑫 / 洪洁 王亮 编著《杭商口述史》,商务印书馆出版。

责任编辑:陈丽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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