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飞速发展,音乐产业正面临着由传统模式向以互联网音乐为主的数字模式的转型升级,市场有巨大的增长空间。12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进一步推进我国音乐产业综合体系建设,加强对音乐产业及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建设的引导。《意见》共分三部分17条,提出大力推动民族原创音乐作品的生产和出版,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音乐企业,“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上下游相互呼应、各环节要素相互支撑的音乐产业综合体系。到“十三五”期末,整个音乐产业实现产值3000亿元。其中,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实现产值1000亿元,成为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骨干音乐产业集群。
《意见》提出推进优秀国产原创音乐作品出版、激发音乐创作生产活力、培育大型音乐集团公司、加快音乐与科技融合发展、推进音乐行业标准化建设、搭建大型专业音乐平台、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音乐“走出去”、实施音乐人才培养计划、推进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建设的10项主要任务。要通过四方面措施,保障音乐产业发展:一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二是加大产业资金支持力度。三是推动行业组织建设。四是加强版权保护和市场监管。
作为音乐产业首次出台的发展意见,《意见》的出台一石激起千层浪,广受关注。12月2日,总局召开贯彻落实《意见》座谈会,参会代表热烈发言,信心满满,一致认为音乐产业发展的春天将至。总局规划发展司司长朱伟峰介绍了总局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会议由总局出版管理司副司长许正明主持。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炬,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副秘书长、音乐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汪京京,华录集团副总经理、中国唱片总公司总经理高琦,人民音乐出版社社长莫蕴慧及音乐行业专家学者等参加座谈。
此前,11月27日,由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的第八届中国版权年会的主题是“互联网+时代的音乐——价值挖掘与实现途径”。中国版权年会是中国版权界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年度盛会,自2008年以来,已举办七届。今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为“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确定的主题是“因乐而动,为乐维权”。国家版权局、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开展的“剑网2015专项行动”首次把音乐作为重点治理领域,依法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同时推动重点音乐网站版权自律,得到各大音乐网站的积极响应,网络音乐版权秩序明显好转。面对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新问题、新矛盾,经过数年的纠结、矛盾和冲突,经过近年来各方持续、不懈地努力,我国互联网音乐市场正走向理性和规范,互联网音乐的版权开发与版权保护工作携手共进,一个健康、有序的互联网音乐环境正在形成。
政策利好频频与各项举措的紧密出台,促音乐产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