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族民间音乐作品被主张著作权保护的案件时有发生。尤其是2021年以来,针对国内多家出版、宣传单位提出的系列著作权诉讼纠纷数量激增,涉案歌曲包括《玛依拉》《阿拉木汗》《可爱的一朵玫瑰花》《康定情歌》《虹彩妹妹》《在银色的月光下》《在那遥远的地方》《半个月亮爬上来》《掀起你的盖头来》等。各地法院对案件的判决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
2023年4月20日下午,人民音乐出版社举办了“民族民间音乐作品保护——王洛宾后人诉西部民歌著作权纠纷案思考”座谈会,来自全国的三十余位音乐、出版、法律、媒体领域相关专家和单位代表出席此次座谈会。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围绕“民族民间音乐作品保护”主题,与会人员从专业角度就民族民间音乐作品的产生、创作、权属与传播推广开展了充分的研讨交流。
人民音乐出版社总编辑杜永寿在欢迎致辞中提出,民族民间音乐著作权归属和使用已经成为出版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出版社既要传播传统文化,又要谨防版权纠纷,面临着巨大压力。希望通过本次会议,能够达成行业共识,传递行业声音,真正做好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性发展。
杜永寿
《人民音乐》杂志原副主编于庆新介绍了其主持的1994年王洛宾与西部民歌著作权纠纷大讨论时各方的观点。版权部门曾表示,法律制度上对民间文艺作品的保护,应关心群体的利益,对历代继承人的利益也应考虑。民歌的记谱行为不是创造性劳动,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可以通过其他形式予以保护。部分音乐工作者并不认同对民间文艺作品主张个人版权的行为,但法律上没有相关依据,因此呼吁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相关法律的制定。于庆新认为,民歌作为传承作品不同于原创作品,记谱、改编、创作的性质是不同的,记谱者并不拥有民歌整体的著作权,无权主张版权买断。他表示,关于民间作品保护的问题,在秉持尊重知识产权、保持高尚情操的原则上,有待行业内部进行更深入地探讨,希望立法层面早日出台相关规定。
于庆新
人民音乐出版社代表李烨介绍了本社的涉案情况及处理思路,并倡议从行业自身做起,在出版中做好作品授权及出处的合规审查;遇到恶意诉讼,不妥协、不放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形成行业合力;呼吁立法机关完善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司法机关对同案不同判情况可能造成的辐射作用应加以重视。
李烨
在交流环节中,参会的北京中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现代出版社、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社音像分社、西南大学出版社、吉林音像出版社、安徽文艺出版社、湖南广播电视台、山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德宪律师事务所、北京同清律师事务所、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北京诺恒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单位代表进行了发言。代表们从其参与或代理的西部民歌案件出发,提议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多途径传播并扩大行业影响力、主动出击抵制恶意诉讼、集合多方力量督促立法进程,为民间为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提供了良多思路。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花城出版社、上海信石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广州天禄盟德律师事务所、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单位以线上方式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通过本次座谈会,达成了以下共识:
一、强化行业自律
出版单位应守住法律底线,承担合理注意义务,做好版权的合规使用及规范管理工作,与作者共同助力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二、承担社会责任
肩负起出版单位的职责使命,以事实为依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助长借版权维权之名行篡取集体智力劳动成果之实的风气,最大程度向社会各界传递出版宣传单位的观点和声音。
三、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守好行业职责,以“音联体”为基础,加强出版行业和音乐行业的交流学习,在民族民间音乐保护问题上互通有无,携手同行。
四、完善相关制度
立法层面应尽快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充分考虑文化保护与文化传播两个方面,明确权利归属,厘清保护边界,实现有法可依,避免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参会人员合影
出版是建设文化强国、推进文化繁荣的重要力量,承担着传播真理、传承文明、教育人民、服务社会的重要责任。通过本次座谈会,希望能够集合行业力量,发出时代声音,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在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的基础上,为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创作和传播打开版权大门、提供坚强后盾,助力实现文化与出版事业的发展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