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的作者及其生平
《魏书》的作者魏收,字伯起,小字佛助,钜鹿郡下曲阳(今河北平乡一带)人。生于北魏世宗宣武帝元恪正始二年(505),或说出生于正始三年(506),死于北齐后主高纬武平三年(572。《北齐书》卷三七及《北史》卷五六均有传;《魏书》卷一○四还有魏收自己写的《自序》。但是,诸本《魏书》目录均缺《自序》,故今本《魏书·自序》系删节《北史》卷五六《魏收传》而成,仅有个别字句溢出《北史》;《北齐书》卷三七《魏收传》原缺,除卷首几句与《北史》卷五六《魏收传》不同外,其余大都与《北史》一致。故《北齐书》的校点者武汉大学唐长孺教授认为,《北齐书·魏收传》传首叙魏收世系的几句,可能是《北齐书·魏收传》的残存部分,其余部分均系后人以《北史·魏收传》所补。如此说来,关于魏收的记载,实际上就只剩下《北史》卷五六《魏收传》了。
魏收
魏收的曾祖父叫魏缉,祖父叫魏悦,《北齐书·魏收传》误作魏韶,《北史·魏收传》早已订正之,唐长孺教授对此又作了考证,详见《北齐书·魏收传》校勘记。他的曾祖曾为北魏济阳郡太守。魏收之父叫魏子建,字敬忠,北魏宣武帝时曾任东益州刺史,专门对付氐族人民。由于他镇压南秦州与北秦州的“城人”(亦作“城民”)暴动有功于北魏政权,于是,梁州、巴州、益州、东益州和南、北二秦州之事,都由他“节度”。后来,由东益州刺史还居洛阳,又曾为常侍、卫慰卿。永熙二年(533)卒于洛阳,年六十三岁,北魏政府赠以仪同三司、定州刺史。由此可见,魏收实出身于历代为官的官宦家庭,且与太尉李虞及泾州刺史卢道裕、尚书卢义僖等有姻亲关系,往来密切,属于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
魏收本人,幼年好学,年十五便善于写作。后随父到边关地区,因而也受其影响而好习骑马射箭,颇想在武艺方面有所成就。因为受到荥阳郑伯的戏弄,魏收才感到惭愧,转而发愤读书,虽盛夏酷暑,他也把木板床置于树阴下诵读不息。经过一些年的努力,文字才能大有提高。进入政治舞台之初,因其父的功勋得以一跃而为太子博士。接着,吏部尚书李神俊奏请朝廷任他为司徒记室参军。永安三年(530),就作了北主客郎中。不久,迁散骑常侍,随即敕典起居注,并修国史,兼中书侍郎,时年仅二十六岁,可谓一帆风顺,官运亨通。
魏收既少年得志,又自恃文才及父祖余荫,颇自骄矜。他看不起权重一时的黄门侍郎崔悛,又对北魏孝武帝之大肆狩猎嵩山之南不满,且处于高欢同孝武帝重重矛盾之间,遂使自己遭到了一系列打击与挫折。后来,虽然他出使南朝,使他获得了在南朝大显文才的机会,而他在南朝又大肆采买当地女子为婢妾,连对他手下人买的婢女也个个逼欢,遍行奸污;同时在南朝大收财物,贪赃枉法。因此,“人称其才,而鄙其行”,(《北史·魏收传》)述其俨然一个公子哥儿的可耻形象,以致后来在东魏时期一直得不到重用。最后,不得不自己请求修国史之职。高澄乃用之为秘书监,兼著作郎,修国史。这便是他得以修撰《魏书》的由来。以这样一个多文才而无人品的人修《魏书》,就不能不给《魏书》带来一些骂名。
魏收撰写《魏书》的历史背景与历史条件
早在北魏太祖道武帝拓跋圭建立代国政权时,就任命安定人邓渊(字彦海)为著作郎,负责撰写《国记》。由于当时国号为“代”,故邓渊的《国记》又名《代记》。邓渊的《国记》只有十余卷,只记年次月份和皇帝起居情况,实际上只是一个编年体的大事记,还不具备纪传体史书的形式与内涵。到了太宗明元帝时期就“废而不述”了。(《魏书·崔浩传》)
北魏世祖太武帝拓跋焘神麚年间(428—431),才“命史职注集前功,以成一代之典”。然而,由于连年用兵,仍然是“史阙其职,篇籍不著”。(《魏书·崔浩传》)所以,到拓跋焘平凉以后,才正式命崔浩“综理史务”,并责令他“述成此书,务从实录”。于是,崔浩从此“监秘书事”,还有“中书侍郎高允、散骑侍郎张伟参著作,续成前纪”,而由崔浩负总责。(《魏书·崔浩传》)这里的所谓“前纪”,即邓渊的《国记》。由此可见,崔浩等人所撰,也是编年体史书。后来,崔浩被诛。其被诛原因,前人及今人多有所论述。或谓由于他主张“齐整人伦,分明族姓”,(《魏书·卢玄传》)或谓其被诛,在于图谋反叛;或谓其被诛,在于崇信道教,与崇佛的拓跋晃有严重矛盾;或谓其国史修成后,“请立石,铭载国书,以彰其笔”,且“书国事备而不典”,详见《北史·崔浩传》,著名学者周一良先生即力主此说。(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 我们暂不去追究崔浩的死因到底是什么,他撰写《国书》三十卷却是事实。此书于拓跋焘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刻成石碑,公之衢路,让人人都能看到。由于崔浩的被诛,这部由他撰写的国史自然被废了。
到了高祖孝文帝拓跋宏太和十一年(487),认为崔浩、高允等人著述的《国书》,虽然记述了“自成帝以来至于太和”的历史,但系“编年序录,为《春秋》之体,遗漏时事,三无一存”,再一次以遗漏史实的罪名否定了崔浩等人的《国书》。于是,孝文帝又以李彪“为秘书丞,参著作事”,“与秘书令高祐”再度撰修国史。李、高等人“始奏从迁、固之体,创为纪传表志之目焉。”(《魏书·李彪传》)这就是说,他们把自成帝至于太和年间的历史改写成了纪传体史书。
此后,又有邢峦与崔鸿等人,先后编写了高祖(孝文帝元宏)、世宗(宣武帝元恪)和肃宗(孝明帝元诩)三朝的起居注。到了孝庄帝建义初(528),以温子昇为南主客郎中,“修起居注”。同年九月,改元永安,温子昇“又撰《永安记》三卷”。(《北史·文苑·温子昇传》)此外,还有元晖业撰写的《辨宗室录》四十卷。这样一来,除北魏末期没有现成的史书之外,自北魏建国前至北魏后孝庄帝时期的历史,都有了现成的史料。可见北齐文宣帝高洋天保二年(551)正式任命魏收以中书令兼著作郎撰修《魏书》的时候,前人已经给他做好了绝大部分的史料准备。又据周一良先生考证,魏收《魏书》之卷九五到卷九九,大抵是据崔鸿的《十六国春秋》写成。(《周一良学术论著自选集》) 按崔鸿之书,成于北魏后期,魏收于北齐时撰修《魏书》,完全有条件利用此书来撰写《魏书》的少数民族历史。故《魏书》关于少数民族历史之所以特详,或即得力于此。如此,则周氏考证之功是不可没的。
(本文节选自中华书局出版《二十五史说略》中《<魏书>说略》一文,标题为编者后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