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飞宇的《小说课》:阅读不能左右我的写作风格

2月25日下午,主持人王雪纯与作家毕飞宇就毕飞宇的新书《小说课》在京举办了分享会。

正如书名《小说课》,这些文章是毕飞宇关于小说阅读与小说写作的思索。“我们写小说的时候,渴望通过小说把生活的秘密找到,解开生活的壳给大家看,但我相信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可以找到这个秘密,但是我们还是要找。”毕飞宇说。

分享会中,毕飞宇根据自己的阅读与写作经验,对于小说写作提了很多见解,同时他也谈及写作者的直觉、想象力等天赋在写作中的作用:“第一,你在写作的过程当中,对你小说人物的把握,他的性格生成和走向得有直觉。第二,在小说运行的过程当中,在小说里头这些人物有时候像波涛汹涌河面上的气球,一会儿冒出来,一会儿沉下去,你得知道如何把控它。这种多方面的直觉,我不认为它是可以教的。包括想象力,从此到彼,从A到甲,从C到丁,老师可以教你怎么联想,但是这个能力很可能在有天赋的人那里,一秒钟的时间都不需要,他趴地上就蹦出来了。”毕飞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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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飞宇

写作时,“我的书房像军官作战室”

“《红楼梦》描写 色 ,也就是 世相 的真正开篇应当从第六回开始算起,也就是从《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开始算起……对小说而言, 白玉为堂金作马 是句空话,曹雪芹的责任就在于,他把 白玉为堂金作马 的解释权悄悄交给了 贱人 刘姥姥。……在被 挺胸叠肚 的几个门卫戏耍了之后,她只好绕到后街上的后门口……第六回是这样终结的: 刘姥姥感激不尽,仍从后门去了。 好作家是这么干活的,他的记忆力永远都是这么清晰,从来都不会遗忘这个 后门 。”(毕飞宇《小说课》)

毕飞宇强调了记忆力的重要性:“好记性是必须的,即便是写一个长篇小说,能把一年到两年时间里面,要把自己长篇小说里面哪个人是什么样的状况记住。之前就有小说家出过大事,大家都知道姚雪垠的《李自成》,在第四卷里面,那个人已经死了,到后面几卷,那个人又在热情洋溢地说话,这是很吓人的。”

毕飞宇也谈到他所用到的辅助记忆的方法:“我曾经有过戏言,我的书房没有那么儒雅,我的书房更像一个军官的作战室,一个人物出现了,估计是多大年纪,是一个什么职业。人物出现以后,我就用一个记事贴写下来,往墙上一贴,然后再写,再往墙上贴,等一个小说写完之后,那个墙很壮观。”“贴的时候是有顺序的,从左边往右贴,第一行粘完再粘第二行贴。我觉得这是一个好方法,因为我40岁之前不干这个事,40岁之前几十万字的东西,无论多么复杂,脑子里面清清楚楚,年纪大了,怕出错,我早就这么干了。”毕飞宇说。

“我不在书房写作,我在餐厅里面写作,我在吃饭的地方写作。吃饭的时候把书呀、笔记本呀往里面推一推,就在那吃饭;吃完饭以后,把碗筷拿走,我写高兴了夹一个咸菜放在嘴里,之后再接着写。”“我读书相对来讲也是比较讲究的,尤其是自己喜欢的书,前两天我还跟朋友说,首先我不太赞成在手机上看小说。读书最要紧的事是手上要有笔,该划的地方划下来,该在旁边写几个字的地方必须要注视一下,以及高兴的时候自己会做一点笔记。”毕飞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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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课》书封

形容词是危险的

“ 此物故非西产 (出自蒲松龄《促织》)这句话非常妙,经常有人问好的小说语言是怎样的?现在我们看到了,好的小说语言有时候和语言的修辞无关,它就是大白话。好的小说语言就这样:有它,你不一定觉得它有多美妙,没有它,天立即就塌下来了。只有出色的作家才能写出这样的语言。”(毕飞宇《小说课》)

“形容词是危险的,我在2003年还是2004年的时候,写过一篇有关莫言的文章,我谈到:小说里面最要紧的词是名词,莫言的小说里面名词特别多,所以他的小说里有很大的信息量;而形容词是很糟糕的,因为形容词非常主观。你从文学的类别上来分,浪漫主义小说是最喜欢用形容词的,这不是一个好习惯。”毕飞宇说。

毕飞宇打了一个比方:“比如写一个姑娘是一个很有心机的坏人,我们特别不希望在小说里出现这样的语言: 她的脸上出现非常狡猾的微笑。 这是最糟糕的小说语言,为什么?你凭什么说这个小说人物脸上的笑容是狡猾的、是狡诈的?我就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任何一个人在现实生活当中,为了配合对方我要做一个狡猾的表情给你看,没有这样的傻瓜。所以对于作家来讲,即使你已经判断,你描写这个人物的时候你也不能那样说。”

“所以好人和坏人的小说是天底下最糟糕的小说,为什么?它幼稚,它过早地替读者把结论放在里面,两章还没有过去,这是什么人,你已经替读者做结论,谁还需要你这个作家去写呢?所以对作家来讲,呈现永远是最重要的。”毕飞宇说。

“作家跟小说中的人物如何相处,首先我们一定要牢牢地记住一条,就是他的性格。这个跟现实生活中的任何人际关系都不一样,作家面对人物的时候,当你确定这个人差不多是那样一个性格状态的时候,你对他不能有任何干预,他很可能呈现出你无法想象的状态来,一定得让他自己走,你老老实实地把他在你脑海里面发生出来的状况记录下来,干预的越多,越爱不释手,这个我在漫长的写作生涯里面体会最多。我们在20多岁、30多岁的时候写小说特别容易出面干预,扭着小说里面人物的性格来。”毕飞宇说。

“一个并不可爱的人,写着写着,你爱了;一个你非常爱的人,写着写着,你不爱了。这有什么道理可讲么?最极端的例子大概要算曹雪芹和林黛玉了。曹雪芹几乎从来没把林黛玉 往好处写 ,从头到尾,我们所看到的都是黛玉的 不是 ,一个标准的、有心理暗疾和行为缺陷的问题少年。但要命的是,曹雪芹越写越爱她;读者越读越爱她,一边爱一边数落她的不是——你就不能改改么?你要是改了,你又何至于这样呢?我敢打赌,曹雪芹的 一把辛酸泪 ,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林黛玉。黛玉太叫人伤心了。”毕飞宇在《小说课》中写到。

“我的风格是从妥协来的”

茨维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一个版本是这样翻译的: 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 ……不管这个男人还认不认识这个女人,他们之间不可能说 素昧平生 的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只能是这样的 (你)见过很多次、却已不再认识(我) ”

“美国有一个翻译家叫葛浩文,莫言的英文书都是他翻的。在香港的时候他跟我聊天,讲翻译莫言的心得体会,他说, 我翻译莫言的小说跟翻译别人的小说很不一样,莫言小说的语言特别荒凉恣肆,一排一排的冲过来,我会做一些特殊的处理。 他举例,莫言写: 他和她之间发生了风花雪月的故事 ,葛浩文说: 我没有把它翻译成风花雪月的故事,我翻译的是:他和她之间发生了一个故事。风。花。雪。月。美国人一看,这个语言多棒啊! ”毕飞宇说。

“我觉得做翻译的人把自己当成火车司机就傻了,火车司机只能控制车的速度,你不能左右它的方向。可是如果你开了一辆汽车,你在走的过程当中可以左拐右拐、加速和刹车,他是有一些余地的。千万别以为你翻译的那个作家,你把他的语言风格吃得透透的,完全按照那个方式去做就是好的。”毕飞宇说。

“我跟南京大学的教授许钧聊天,我说:虽然我也知道罗曼·罗兰不能算最顶级的大师,但是他的语言很有特点。许钧告诉我:那不是罗曼·罗兰的风格,中国的读者读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这篇小说的语言风格是傅雷的。在许许多多时候,一个好的翻译家在翻译的过程当中,完全呈现自己的语言风格,一个小说读者,根本不管这个风格是原著的还是译者的,读者只关心一个问题,就是你翻译的文字好吃,这个好吃的文字是你做给我吃的,还是你生意忙不过来到隔壁店里买给我的,我都不管,吃好了算我的。”毕飞宇说。

毕飞宇也谈到自己写作风格的由来:“任何阅读都不能左右我的风格。我的风格是从妥协来的——向自己妥协,向自己的内心妥协。我可以肯定的讲,我刚刚开始写作的时候,我的语言风格是从别人那学来的,看托尔斯泰,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看雨果,看博尔赫斯,我找到一种风格,这是我所喜欢的,然后我开始写。写着写着我就觉得不对,我的幸福感丧失了,我的快乐丧失了,因为我用人家的语气写自己的东西。后来长大以后我慢慢明白,我得让自己开心,我得哄自己,如何让自己开心,如何才能哄着自己?向自己妥协,向自己最擅长、最愿意的方式妥协,妥协到最后就是我的风格。”

责任编辑:陈丽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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