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马克·奥巴马的这部《走出肯尼亚》真的会冒犯到一些人:譬如他的爸爸老奥巴马,他的哥哥巴拉克·奥巴马,他的姐姐奥玛,给他难堪的教授,陪伴过他的女人们……或许还有他已经死去的弟弟戴维,甚至他的妈妈也没有幸免——即使他自始至终深爱着她,但他没有放过她那个多情种、负心汉又家暴的丈夫,这是一道被撕裂的伤疤,深刻而灼烫。
但是,仅凭如此你就认为这是一部靠暴露八卦丑闻而娱乐大众的家族流水账那就大错特错了。无法逃避,出于种族、出于父母家庭,马克的记忆中刺刻着自己与亲人们人生中最难看与难堪的场景,这些场景真实并且重要,拼凑起他的人生,所以他把这些场景清清楚楚地印在了白纸黑字之上,即便再丑陋。不同于大多数传记,只谈成功,不谈失败,只谈美事,不谈丑事。
没错!副标题没有丝毫欺骗你,这是一个人和一个家族的奋斗,并且这是极富生命力、智慧力与意志力的一个天才与他具有同样禀赋的家族的奋斗。这个多种族交织的家族如同生长在干涸裂缝的土地上和没有阳光空气的生态里,为尊严活下去的信念是唯一的养分,所以他们不顾一切,所以他们肆意生长,情理、逻辑甚至人生法则统统踩在脚下。而最终,他们真的不仅自己破土而出长成参天大树,更可贵的是他们缔造了自己的土壤、空气与阳光,这正是人性之光所在,这抹光芒抑或可为所有的不堪力挽狂澜。
当从被排除的异类成为传递光芒的使者,当从钢筋水泥的阴暗挣扎站起投入到阳光里,马克没有忘了自己人性曾经的脆弱与不堪,亦没忘记对曾经伤害过的人虔诚地道歉,他选择了自我救赎,而救赎的方式就是将自己所有的黑色白色无比原生态地泼洒出来,以此置换阳光和水,而实现他吐纳的载体,就是书写这部叫做《走出肯尼亚》的著作。
光明与黑暗交织、温暖与冷酷同在、理性与超越博弈、神佑与诅咒抗衡……这是古老、深邃而神秘的肯尼亚,这更是奥巴马家族奔腾的血液,这亦是马克最终走出肯尼亚的非凡生命力,并且这种亦荒蛮亦狂妄亦炽热亦博大的生命力贯穿于马克与奥巴马家族中的每一个人、于他们生命的每一刻。
《走出肯尼亚》有足够的能力去打动人,即便作品中记录了太多风流账与不堪事,依然无法掩盖字里行间奔腾的爱。马克的爱异常浓烈,并且令人有极强的窒息感。这份窒息感来源于两个方面:之于家庭,他对爱有着充分的渴望而求之不得;之于社会,他对尊重与平等有着充分的渴望而求之不得。两种求之不得决定了马克内心深处对安定感的异常缺乏,这种缺乏导致爱对他而言更多的意义在于救命稻草的温暖,这种温暖要求他必须紧紧抓住,稍有松弛便温暖即逝。
谈到家庭,不得不说马克那一对特征过于鲜明的父母。父亲老奥巴马无疑是个天才人物。
他作为肯尼亚第一批留美学生,到哈佛攻读经济学,并且在家庭分崩离析之前,政治生涯一路走红,他属于那个少数享有特权的精英集团。
可惜,老奥巴马在智商上的优秀基因与爱无关,亦没有使家庭获益。他集多情种、负心汉、酗酒徒和家暴者于一身,此类斑斑劣迹让马克的幼年乃至人生没齿难忘、铭心刻骨,正如马克所言:文凭及博士学位一类东西在孩子那儿行不通。在孩子们看来,重要的是那些随手可见的证据,是在拆散还是在凝聚这个家庭。早年的经历就像炉底的灰烬,会持久地保留在成年人的记忆里——这记忆还很灼热,尽管已不大能说得清,但仍旧危险。
于是,“母亲如象牙一般白皙的皮肤则是这孤岛上唯一的希望与爱的灯塔”。马克把母亲作为了自己充分并且唯一的依靠。然而,母亲身上亦充斥着诸多不安全因素。首先,马克的母亲露丝属欧洲犹太族裔,这决定了她社会关系的不稳定性;第二,露丝是一个爱情梦想家,这决定了她构建家庭的不稳定性;第三,露丝最终以私奔的形式完成与老奥巴马的结合,这又造成了她与原生家庭关系的不稳定性。
父亲和母亲身上所体现的诸多不安定因素注定无法赐予马克一个正常生态的家庭,注定了他对于安定、持久、暖意的爱有着异于常人的渴求,也直接导致了他的脆弱和敏感。并且马克真的把他的敏感和脆弱带入了人生,由此我们并不难理解,对于巴拉克这样一个没见过几次面的哥哥,马克为什么会那么在乎“整个会面期间,巴拉克只微笑了两次”。为什么尽管如此,依然会觉得:此次在北京的会面苦乐参半,我仍将终生铭记在心,我记得哥哥的拥抱,记得他的第一个微笑……这份同属于一个家庭的感受令我倍觉温暖。
马克的内心就是这样浮萍无依:若让他感受到你的温暖,你必须紧紧拥抱他;但是倘若你松开手,他也未必敢于面对那一抹凉风;而即便你真的抱紧他,他也未必确信那就是永恒。
显而易见,奥巴马家族本身就是一个联合国,白的、黑的、棕的、黄的应有尽有,信仰伊斯兰教的,信仰基督教的,信仰犹太教的,各显神通。基于此,多种族之间的排斥与博弈、矛盾与冲突必将成为《走出肯尼亚》的叙事背景。种族歧视,百度解释为一个人对除本身所属的族群外的人种或民族,采取一种蔑视、讨厌及排斥的态度,并且在言论行为上表现出来。这一解释经过马克的叙述得到印证:
由于我来自一个跨种族婚姻家庭,非洲人不把我当作他们的兄弟……我是个白皮肤的黑人或黑皮肤的姆尊古(即白人)。我比所有的白人都黑,但比所有的黑人都白——在这两者中我都无以存身。
马克与他的家族在此境遇中生存,他们生来阻力重重,他们生来空气稀薄,就连和白人女孩来一场小清新的恋爱亦被一双双瞪大的眼睛嘲讽。然而生于斯长于斯是他们的梦魇亦是福分,他们也因此生来就具有异于常人的抵抗力,他们生来就具有无所畏惧奔赴梦想彼岸的能力。
上述特质在马克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他放肆生长,包括才华、包括理想、包括欲望:他脚步坚定,从肯尼亚到美国、从美国到中国深圳……每一次奔跑都充满着一个男人的血性与抱负;他霸道无耻,可以为了过关在斯坦福大学偷盗试卷,也可以为了抛弃玩腻了的日本女人和并不爱的法国女人上演男欢女爱,野性充斥全身;他博学多才、面面出色,无论学业、事业与爱好,斯坦福高材生、钢琴家、书法家、慈善家……一个天才的潜能释放得亦挥洒大气。
老奥巴马、巴拉克·奥巴马、马克·奥巴马在同样的土地、同样的血缘、同样的空气中生长,具有同样的天赋异禀,然而走向三条完全不同的人生道路,我们不得不将此归结于那句百转千回的老话——性格决定命运。老奥巴马面对人生的不畅快选择肆意酗酒、打女人、乱情,以致马克的妈妈险些丧命其刀下,人生若如此行进必将走向没落;巴拉克雄心勃勃、踌躇满志,同时懂得克己、包容,能够审时度势与理性抉择,加之本身资质使然,最终实现了他的美国总统梦,这在情理之中亦在预料之中;马克的年轻时代与父亲有着极为相似之处,他的幸运在于及时追忆人生的挫败、面对个性的缺陷,并找到了自我救赎的平台——中国。
马克的中国之旅是一场救赎之旅,也是《走出肯尼亚》的欢喜大结局——光明、安定、充满希冀。马克的自我救赎实质上是文化的救赎,实现救赎的过程正是他的文化自信逐步构建的过程,这个过程将直接通往克己、善行与反哺。
回顾往昔,马克人生的疯狂与迷乱除去个人的性情与老奥巴马的不幸遗传使然,不可忽视他所遭遇的生态环境。家庭与社会是一个人最重要的两大生存状态。然而,面对社会,严重的种族歧视让马克完全丧失了社会文化自信;回归家庭,老奥巴马的行为不捡亦没有给小马克提供家庭文化自信,两种文化自信的丧失使马克如同脱轨的列车,重心迷失、身不由己。
所幸,马克没有放弃自己;所幸,9·11事件给马克及时敲了警钟;万幸,马克脑海中那些正确的念头遇到了中国与中国文化,于是一拍即合,妙不可言。
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以文明古国著称,这里崇尚文化、礼仪与艺术,对人种没有偏见与歧视,这让同样拥有文化、艺术天资的马克如鱼得水,这让长期被种族压抑的马克奔腾飞翔。中国亦有着善良、温顺与智慧的姑娘,与不羁而脆弱的马克形成了高度融合与互补,马克得到了温暖的家庭之爱。马克长期丧失的两种文化自信在中国得到了充分的补给,他如一颗撒落在盐碱之地的良种遁入肥沃良田,甚至说他的人生因此充满生机亦不为过。
马克的救赎之路诚恳而契合中国礼节,如拜佛还愿一般,他享受中国文化的福祉,亦立足自身对中国与中国文化实施反哺:他潜心阅读中国的经典著作,譬如《孙子兵法》《红楼梦》《唐诗》,并传播心得;他学习与传承中国的文化,写得一手好书法;他投身慈善事业,向中国的孤儿撒播自己曾经欠缺的关注与爱;当然,还有他写了这本叫做《走出肯尼亚》的书,以真实、具体、客观的例证阐释了一个浪子如何在中国文化的沐浴下实现灵魂净化、行为约束与回归家庭并与长辈及同辈团聚。
于情于理,我们感谢马克,这枚“歪果仁”对中国文化的认同与传承从某种程度而言更甚于我们本国的年轻人,我们感动且反思。立足礼仪之邦,“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我们更应本着“来者即是客”的风范祝福马克,希望他在中国继续幸福、继续收获、继续光明。